臺州高速交警6月14日抓住一輛嚴重超速的寶馬汽車,測速儀顯示這輛車的時速達到了201公里,已經(jīng)超過規(guī)定限速100公里/小時一倍以上。這是什么概念?城際動車組的正常運行速度,大多都不超200公里/小時。這輛寶馬跑車竟然開出了動車速度!交警立即布控攔截,在溫嶺東收費站成功將其攔下。
6月14日下午13時27分許,在G1523甬莞高速往溫州方向椒江至溫嶺路段,一輛黑色的寶馬M4跑車從測速人員身邊“嗖”地一閃而過,測速民警一看儀器,居然開出了201公里/小時的速度,超出規(guī)定時速100%以上,屬于嚴重的超速行為。
交警在溫嶺東收費站成功將其攔下后,對司機進行查問。經(jīng)了解,該車司機韓某94年,在椒江某公司上班,車子是其家人買給他的進口寶馬M4跑車,價值110萬。
今天帶著自己的妻子準備前往溫嶺與朋友聚會,當駕駛車輛駛?cè)隚1523甬莞高速時,感覺路況較好,路上的車子也不多,就不知不覺的把油門加了起來,直到被交警查獲時才知道自己竟然開了201公里/小時。
據(jù)韓某稱,當時因為知道自己車速較快,注意力全部都集中在觀察前方路況了,儀表盤始終沒有關(guān)注過,再加上自我感覺車輛還是比較平穩(wěn)的,所以對于自己的超速數(shù)值也表示驚訝。
民警依法扣留了韓某的駕駛證,同時韓某將面臨罰款2000元,記12分并吊銷駕駛證的處罰。
(來源:臺州交通廣播 江蘇新聞 編輯:白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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