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央對廣東省委主要負責同志職務進行了調整。胡春華同志不再兼任廣東省委書記、常委、委員職務,李希同志兼任廣東省委委員、常委、書記。
10月28日,廣東省召開領導干部會議,中央政治局委員、中央書記處書記、中央組織部部長陳希同志在會上宣布了中央決定,稱這次調整,是中央從大局出發(fā),根據(jù)工作需要和廣東省領導班子建設實際,經(jīng)過通盤考慮、慎重研究決定的。
李希同志1956年10月出生,甘肅兩當人。曾任甘肅省張掖市委書記,省委秘書長,2004年12月后任陜西省委常委、秘書長、延安市委書記,上海市委常委、組織部部長,市委副書記,遼寧省委副書記,2014年5月任代省長,同年10月任省長,2015年4月任省委書記,2017年10月任中央政治局委員。是十七屆、十八屆中央候補委員,十九屆中央委員,十九屆中央政治局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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