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1日上午,余華英涉嫌拐賣兒童案在貴州省貴陽市中級人民法院重審一審開庭。受害兒童和家屬希望法院能嚴懲余華英。本案將依法擇期宣判。
此案去年一審時,余華英被判死刑。二審后,因公安機關又發(fā)現余華英其他涉嫌拐賣兒童犯罪事實,貴州高院裁定案件發(fā)回重審,余華英被控拐賣兒童人數從11人增至17人。這17名兒童來自12個家庭,其中有5個家庭均被余華英一次拐走2個孩子,有的孩子被她拐走后中途遺棄。
據報道,余華英1963年出生于云南,20多歲外出打工時結識龔顯良。兩人同居期間,余華英生下一個男孩。他們通過中間人把親生骨肉送到河北邯鄲,換得了5000元報酬,也開啟了拐賣兒童非法斂財的罪惡之旅。
從1993年到2003年,余華英分別和龔顯良等人多次前往貴州、云南、重慶等地拐帶兒童。
編輯: | 范燕菲 |
責編: | 傅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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