視頻|女子隨身攜帶防狼手電筒 過地鐵安檢被沒收
當晚6點半,張女士和同事前往武漢興業(yè)路地鐵站搭乘地鐵,就在過安檢時,她包里的一個防狼手電筒被查為違禁攜帶品。張女士稱,幾天前,她曾遭到陌生男子的騷擾,于是就帶上了朋友送給她的防狼手電筒。沒想到,第一次進地鐵就遇到了麻煩。
讓張女士不理解的是,就算是違禁品,自己不攜帶進地鐵站,改乘其它交通方式不就行了嗎,為何一定要被沒收。交涉中,張女士索性選擇了報警。
經(jīng)地鐵該站點警務工作人員的查實,張女士所攜帶的防狼手電筒頭雖然體積不大但帶電,電擊針功率也有100瓦,有一定的殺傷力。所以被列入違禁品范圍。后經(jīng)協(xié)調(diào),張女士還是拿回了自己的防狼手電筒,雙方也取得了諒解。
地鐵工作人員稱,邊緣銳利或類似武器的“防狼用品”不僅容易引起誤傷,而且也難以通過安檢,他們也提醒乘客,遇到騷擾,采取高聲喝止和報警的方式最有效。除此之外,像諸如菜刀、美工刀、錘子、斧子等管制刀具;汽油、煤油、固體酒精等易燃易爆品以及硫酸、硝酸等腐蝕性物品都禁止攜帶。
(編輯:葉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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