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底上海一中院少年家事庭接到了一份特殊的離婚上訴狀。案件中的被上訴方是年過六旬的妻子王阿姨,但是她在法庭上表示,丈夫如今身患重病,幾乎無意識狀態(tài),根本不可能提出上訴申請。那么到底是誰替六十多歲的老伯提出了離婚的上訴請求呢?
今年農歷新年前的一個大清早,一中院少年家事庭的兩位法官來到金山醫(yī)院正在進行一次特殊的外調。他們要見的是一位正躺在醫(yī)院病床上的六旬老人,跟隨兩位法官一同前往的,是上訴人的三位兄長。
躺在病床上的老人就是上訴人李老伯,李老伯之前經歷多次腦梗。如今被妻子安排在醫(yī)院進行治療,看見老人插著鼻飼管、氧氣管 完全神志不清的樣子,李家三兄弟的情緒都有些失控。
三位老人站在病床前久久不愿離去,反復訴說著內心的思念。他們表示,之所以如此激動是因為過去的半年里,李老伯被老伴“藏”了起來 。
兩位法官表示今天之所以要帶三兄弟來醫(yī)院,是因為三位老人和他們手中的一起離婚訴訟息息相關。而案件的上訴人,正是已經完全失去意識躺在病床上的李老伯。可是李老伯躺在床上完全無法正常思考與表達,像他這樣的情況如何提起上訴?
一起找不到上訴人的離婚上訴案
這是一中院留存的庭審監(jiān)控畫面
案件的上訴人是李老伯,被上訴人是李老伯妻子王阿姨。
案件審理時法官們察覺了蹊蹺
,按照《婚姻法》相關規(guī)定,
離婚必須是本人真實意愿的表示 ,
然而李老伯在開庭時卻始終沒有出現 。
經再三詢問,法官了解到李老伯在案件審訴訟期間不慎從養(yǎng)老院輪椅摔倒昏迷,顱腦受損,身體狀況不佳。既然李老伯無法開口表達,又是誰提出離婚上訴的呢?此時李家三兄弟表示,當初一審時李老伯就委托律師預先準備了二審上訴狀。但這樣的說辭并沒有被法院認可。根據李老伯如今的身體狀況,顯然無法向法官表達對于離婚是否的想法。沒有了上訴人的意愿 ,這起案件只有一條路那就是“撤訴”。
但是法官們敏銳地察覺了案件背后的癥結,撤訴顯然無法有效解決一家人的矛盾。
一場沒有硝煙的家庭戰(zhàn)爭
接著來說一說了兩位老人的故事,
王阿姨曾經有過一段失敗的婚姻。1998年,她和李老伯相識相戀,隨后便帶著前夫所生的兒子與李老伯共同生活。2005年兩人正式領證,婚房則是李老伯98年動遷分配的產權房。
王阿姨和李老伯甚至李家三兄弟一直以來都相處得不錯。2016年,已經中風過兩次居住在養(yǎng)老院的李老伯突然被幾個哥哥通知,他的房子賣掉了
!新房的產權證上只寫了王阿姨和兒子兒媳的名字。得知此事,李老伯立即委托律師提出了離婚
。2017年10月27日,閔行法院一審駁回了李老伯離婚的訴訟請求。就在此時,李老伯的健康狀況再一次惡化。這一次搶救之后
,他完全喪失了行為和語言表達能力,癱瘓在床。
此時此刻
,李家三兄弟與王阿姨之間的關系完全劍拔弩張
。他們指責王阿姨在李老伯數次腦梗期間,
對老人疏于照顧,把人丟進養(yǎng)老院便一走了之
。李家三兄弟覺得房子是李家留下來的祖產,理應由李老伯來支配
。他們擔心李老伯沒有得到良好的照料,
更擔心房子被挪作他用,
一旦老人健康惡化沒錢治病救命。2017年8月一審訴訟期間,李老伯生病轉院后,
李家三兄弟便再也沒能見到弟弟
。而這樣的情況也加深了他們的不信任感
。與此同時,王阿姨始終覺得
兄弟三人對于李老伯的房產干涉過多,動機不純。
最終,在一中院少年家事庭法官們的多次溝通協調努力化解下,案件雖然依法進行了銷案處理
,但是雙方在法院主持下簽下了一份案外補償協議,最終達成了和解。
(看看新聞Knews記者:金嬿 編輯:祝聞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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