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jīng)上海虹口公安分局調(diào)查:5月31日、6月1日,陳某(男,29歲)、李某(男,32歲)分別通過網(wǎng)絡社交平臺發(fā)布消息稱可有償為他人代做核酸檢測,至被警方抓獲,2人尚未實施代做核酸檢測的行為。
6月1日,劉某(男,44歲)因不愿定期做核酸檢測,委托鄰居陸某(女,34歲)冒充劉某身份,持劉某核酸碼至小區(qū)核酸檢測點進行核酸檢測,2人均被警方抓獲。
目前,上述4人均已被虹口公安分局依法處以行政處罰。經(jīng)核酸檢測,4人均為陰性。
警方提醒,核酸檢測是阻斷疫情擴散的重要手段,需要廣大市民群眾的積極配合,對于擾亂核酸檢測秩序構(gòu)成違法犯罪的行為,公安機關將依法嚴厲打擊。
(看看新聞Knews記者:吳依娜 編輯:老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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