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位11歲的孩子在超市偷了錢,家長發(fā)現(xiàn)后當場教育孩子,并選擇報警。
“偷老板的錢,和110說,今年幾歲,說大點聲音?!?br/>
“11(虛歲)歲。 ”
“偷了多少錢啊?”
“和110說,大點聲?!?/p>
“35元。”
民警到達現(xiàn)場后了解到,報警的是李女士,她說自己10周歲的女兒小陳偷了超市35元,正好被店主撞見。李女士得知情況后,當即返還了35元。沒想到接下來的操作驚呆了店主,李女士報警了。
永康市公安局古山派出所民警呂海鵬:“因為這個小女孩之前在家里面有幾次拿過家里面的錢,然后還有一次去她同學家玩的時候也拿過同學家的錢,所以她媽媽覺得這個小女孩這樣下去可能以后會養(yǎng)成偷(竊)的習慣,她就希望公安機關(guān)去教育一下她?!?/p>
民警理解李女士的擔憂,準備將小陳帶回派出所。
返回派出所后,民警讓小陳反思了自己的行為,了解到具體情況后,再教育引導她樹立正確的價值觀,并和她講解了相關(guān)法律知識。
民警呂海鵬說:“因為她媽媽平時上班也比較忙,對小孩子也是疏于管教。然后小孩子在學校跟人家也有對比,看別的小朋友可能零花錢比較多,她的零花錢比較少,她就想著趁家長不注意,拿幾塊零花錢花一下,這種想法?!?br/>
看到小陳意識到自己的錯誤,民警讓李女士將女兒接回家中,同時囑咐她與孩子好好溝通。
(素材來源:金華臺 實習編輯:楊詩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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