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們是一對80后夫妻,2016年婚姻走到了盡頭。
對于八零后,結(jié)得轟轟烈烈,離得也干干脆脆。
可是唯一的婚房怎么分?
把戰(zhàn)火再次點燃,一戰(zhàn)就是三年!
這套房子不大,一室一廳而已,所在位置是楊浦區(qū)老小區(qū),可是再小的房子也是百萬資產(chǎn),何況在妻子一方看來,這套房子凝結(jié)心血,是自己得意之作。
而今天,楊浦法院執(zhí)行局上門收房,讓原妻子一方的小賈限時交房。
小賈情緒激動,兩人對半出資,這“合資”的房子為什么判給了男方,這是小賈“槽點”之一。
的確啊,小編也覺得小賈說得不無道理。
為此,我們找男方小袁做了一番了解,才知道最初兩人商量的方案是——賣房分錢,也就是把房子賣了,一人一半賣房款。然而這條路,沒走通。
女方不簽字,房子賣不成,這房子就只能分。在分的時候,女方?jīng)]有明確主張要房子。這還不是關(guān)鍵,關(guān)鍵是房價是多少不能隨便說說,得請評估公司上門評估。
按女方的說法,這套房子裝修就花了30萬,因為是頂樓,還套出了個閣樓,與樓下同面積。這樣的房子正常評估應(yīng)該高于周邊同類房價。然而,并沒有,因為評估公司進不了門,他們只能參照周邊平均價,房子評估下來204萬,除去貸款,剩下190萬。
你一半我一半,要虧大家一起虧。
這么看來,女方?jīng)]拿到房子,以及拿到的房款不高,很大一部分原因是自己導(dǎo)致的。
的確,婚姻里除了理和法,更多的是感情。曾經(jīng)彼此一家,鬧鬧情緒發(fā)發(fā)脾氣都無所謂,可一旦分了手離了婚,不過是兩個民事主體。
“情歸情,理歸理,法律歸法律”套用執(zhí)行當(dāng)天法官的一句話,畫個句號。
(看看新聞Knews記者:譚悅 編輯:胡琰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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