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2日,備受關注的“福州男子救人反被拘”一事又有新進展。
北青報記者從當事人趙宇的代理律師范辰處獲悉,2019年2月22日凌晨1點多,在當事人趙宇家里,兩位代理律師范辰、白飛云與趙宇共同接收了晉安分局送達的《解除取保候?qū)彌Q定書》《退還保證金決定書》。這意味著,轟動全國的“救人反被拘”案當事人趙宇,獲得法律意義上的完全自由。
其中,《解除取保候?qū)彌Q定書》顯示,福州市公安局晉安分局2019年1月10日起對其執(zhí)行取保候?qū)?,現(xiàn)因福州市晉安區(qū)人民檢察院對趙宇作出不起訴決定。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七十九條第二款之規(guī)定,決定予以解除。
《退還保證金決定書》顯示,因被取保候?qū)徣嗽谌”:驅(qū)徠陂g遵守有關規(guī)定,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七十三條之規(guī)定,決定退還其交納的取保候?qū)徱既f元保證金,請被取保候?qū)徣顺执藳Q定書、交款憑證和本人身份證件到中國農(nóng)業(yè)銀行領取。
劍網(wǎng)行動舉報電話:12318(市文化執(zhí)法總隊)、021-64334547(市版權局)
Copyright ? 2016 Kankanews.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看東方(上海)傳媒有限公司 版權所有
全部評論
暫無評論,快來發(fā)表你的評論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