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自己蓋的老房住了30多年,但如果不是去年村里派人過來測量房屋,他恐怕至今都不知道,自己十二年前就被登記為“已故”了。
董老伯“被死亡”的文件,是2006年的一張建房申請審核表。申請人為董老伯的兒媳王女士,表中顯示董老伯夫妻兩人,都被標注為"已故",且因此失去了,自己宅基地及房屋的權益。
董老伯的愛人和兒子已過世,女兒們也已出嫁,都將名字從宅基地中去除了,只剩董老伯和其兒媳王女士以及孫子小董的名字還在宅基地中。
后來董老伯再婚,婚后把戶口也遷出去過,董老伯女兒懷疑在這期間,被其兒媳王女士動了手腳。
目前只能找到董老伯的孫子,但對于十二年前的情況他一概不知,稱要問其母親,但至于王女士究竟在哪里以及如何聯(lián)系,小董也是一問三不知。
董老伯不禁要問,自己明明還活著,審核人員怎么會通過兒媳婦編造的虛假信息。
為了討個說法,董老伯在今年3月,將兒媳王女士告上法庭,要求拿回屬于他的份額。
法院經(jīng)審理確認,兒媳王女士存在故意隱瞞。董老伯未過世的情況,導致其利益受損,因此應予以譴責。“雖然該行政審批中存在被誤導而作出意見的情形,但行政審批意見不屬于民事案件的審理范圍”。因此法院駁回了董老伯的起訴。
因為事情已經(jīng)過去了12年,現(xiàn)任村委會唐主任也不清楚,當年具體發(fā)生了什么。唐主任表示,他需要全面去了解情況后再給出回復。
對此,行政法專家鄒榮表示負責審核登記的行政機關對信息的真實情況負有責任,既然是一個明顯的錯誤,那行政機關改正錯誤責無旁貸。政府的各級組織應當研究一個方法,來妥善解決這個問題。
遺憾的是,一個月過去了,村委會仍沒有實質(zhì)進展。我們希望相關部門能積極主動彌補之前的失誤和過錯,維護好村民的合法權益,不要迫使村民最終選擇行政訴訟狀告政府的方法維權。
上海博和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上海市行政法學會理事、市律協(xié)行政法業(yè)務研究委員會委員
法律解決途徑
律師建議董老伯應當及時就這個宅基地審核行為提起行政訴訟,要求撤銷當年的這個行政許可,恢復之前的法律狀態(tài),然后再去分家析產(chǎn)。
而由于董老伯的兒媳通過虛構事實的行為騙取行政許可,在查明事實的情況下可以依法追究其民事責任,行政責任甚至刑事責任。
現(xiàn)實生活中,每個人都必不可少的會和行政機關就一些申請、許可事項打交道,諸如申請駕照、申請公租房、經(jīng)適房等等。申請人應當依法、如實地向行政機關披露事實、提供材料,因虛構事實、提供虛假材料的相對人終將就其違法行為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得不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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播出的《法治特勤組》
(看看新聞Knews記者:張力克 陳敏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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