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吃野味”的倡議總是有人不聽,而最終等待他們的只能是法律的處罰。在貴州凱里,有一名男子因為炫耀買來的國家保護動物被行政拘留。
3月4日下午,凱里市森林公安局接群眾舉報,有人在朋友圈曬出一段野雞的視頻,并配音:“這個拿來搞黃燜,還是搞燒烤才好吃?”經(jīng)多方調查,民警鎖定違法嫌疑人楊某某。
一開始,楊某某一直否認這段視頻是他拍攝的,但隨后民警在其住處,查獲視頻中的野雞活體一只,經(jīng)現(xiàn)場檢查、比對,這只野雞為國家“三有”保護動物——雉雞。據(jù)楊某某交代,這只雉雞是他當天以150元的價格在凱里市舟溪鎮(zhèn)一路邊購買,原本只想發(fā)個朋友圈炫耀,沒想到觸犯了法律。
目前,楊某某被凱里市森林公安局予以行政處罰,其購買的雉雞得以重新放歸自然。
(素材來源:今日頭條拍客 編輯:靜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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