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寧一男子薛某在相親網站結交了七個女朋友,而最后這些女子卻聯起手來把這位姓薛的男朋友送上了法庭。
2015年起,江女士的微信里多了這個維權群,群里的七名女子有一個共同的目標,就是要揭發(fā)她們共同的“前男友”——薛某的惡行。2012年,江女士在一家相親網站上認識了薛某,兩人迅速發(fā)展成為戀人關系。但沒過多久,薛某以開加油站為名,開始向江女士借錢。
本著想跟薛某長期發(fā)展的美好愿望,江女士把自己的房子抵押給了銀行,貸款二十多萬元幫薛某還信用卡。江女士說:“當時他拿了兩本房產證,南國花園一本,還有廣州的有一本房產證,兩本押給我了,我才去給他貸的款。”
可從2013年開始,薛某經常以各種理由不回家,江女士開始懷疑自己可能被騙了。后來拿薛某抵押的房產證一查,才發(fā)現竟然是假的。江女士催薛某還錢,對方就銷聲匿跡了。可更讓江女士想不到的是,此后,她還不停接到幾名陌生女子的來電,說也被薛某騙了錢。這時候江女士才發(fā)現,薛某與她交往的同時,還和其他女子一同交往,且一度沒有離婚。
被騙的女子年齡在三、四十歲之間,有離異的也有未婚的。江女士說2014年,薛某離了婚,盡管如此,她和其她女子決定維權。2016年12月的一天,她們一起在薛某租住的房屋將他抓住后,扭送到公安機關。目前,檢察機關以偽造國家機關證件罪和詐騙罪對薛某提起公訴。
庭審現場,對公訴機關指控的偽造國家證件罪,被告人薛某當庭認罪,但他卻不承認自己犯詐騙罪。薛某辯解稱,他從相親對象手中借到錢之后,再拿這些錢去網上賭球或者做信用卡套現業(yè)務,也分給過相親對象一些利息。
薛某稱:“因為這都是借款,民間借貸,都有借條還利息的,而且特別是后面幾項,那些錢根本不是借錢,這個錢都是放在我們這里投資的?!?/p>
對此,公訴人進行了駁斥,建議法庭應以偽造國家證件罪和詐騙罪對薛某數罪并罰,并建議對其的量刑幅度為六年至八年有期徒刑。
法庭將綜合更多證據,擇期對該案進行宣判。
(來源:廣西新聞 編輯:曾小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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