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2月4日,一名女乘客在搭乘783路公交車時搶奪車輛方向盤,導(dǎo)致車輛失控撞擊其他車輛。今天上午九點三十分,浦東新區(qū)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了這起的案件。涉案女子梁某當庭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六個月。
浦東新區(qū)人民檢察院認為犯罪嫌疑人梁某的行為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114條的規(guī)定,涉嫌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法庭審理過程中,考慮到梁某有法律酌定的從輕情節(jié),最終當庭判處其有期徒刑三年六個月。
2018年12月4日早上九點鐘左右。52歲的女子梁某乘坐783路公交車在浦東新區(qū)張楊路、居家橋路站點錯過下車時機。她要求司機王師傅開車門讓她下車。這時公交車其實還沒有駛離站臺。駕駛員王師傅于是給她打開車門。但車門打開后,梁某卻并沒有下車,而是站在后門這里指責駕駛員。在這個過程中,駕駛員兩度打開車門,但梁某都沒有下車。于是雙方發(fā)生爭吵。隨后,駕駛員關(guān)上車門、啟動了車輛。氣不過的梁某沖到駕駛座旁邊,強行拽拉方向盤,致使行駛中的公交車失控。撞擊左側(cè)車道上,等候信號燈的電力公司工程車。碰撞導(dǎo)致兩車不同程度受損。所幸并未造成公交車乘客及路人的傷亡。事故發(fā)生后,車上乘客也紛紛指責梁某的行為。梁某隨后被接警趕到的派出所民警控制。
(看看新聞Knews記者:王君芳 李翔 編輯:小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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