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幾天,在貴陽市南明區(qū)花果園惠隆路驚現(xiàn)一名“齊天大圣”,雖然沒有“騰云駕霧”,但他頭戴紫金冠、身穿金甲圣衣,腳踏一輛電動車,在車流中“瀟灑”得很。
交警定睛一看,這個“猴哥”他們罰定了!
“猴哥,為什么不戴頭盔?請把身份證出示一下?!毕挛?點交通高峰期,這名“齊天大圣”騎著電動車從坡上下行,一身裝扮在路上即威風(fēng)又惹眼,交警看到后便立刻攔截。
面對交警的詢問,這名裝扮齊天大圣的男子有點不好意思,他說自己是某外賣平臺的工作人員,因為工作需要才做了這身裝扮,為了省事才沒戴頭盔。
交通安全并非兒戲,違反了交規(guī)就要被交警處罰。
貴陽市公安交管局南明分局三中隊的民警陳耀幫解釋:“根據(jù)《貴州省電動自行車管理辦法》第二十一條規(guī)定,這名男子被處以20元的罰款,騎電動自行車必須要佩戴頭盔,因為我們不是齊天大圣,我們沒有銅皮鐵骨,騎車需要安全頭盔來保護(hù)我們的安全?!?/p>
面對交警的處罰,男子十分配合,并表示今后不會再犯。
民警表示4月24日,其他交警又遇到了這名男子,此時,他已經(jīng)佩戴好了安全頭盔。
(素材來源:貴州公共頻道《百姓關(guān)注》 編輯:陳佳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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