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機關對正在實施犯罪的嫌疑人可以立即進行抓捕,但并不是每次抓捕都能成功,總有一些漏網之魚,這些漏網之魚一般都是盡快逃離躲避,不過,這次的這個漏網之魚,后來竟然又自投了羅網。
11月15日凌晨1點,揚中城東派出所值班民警吳飛接到報警,有一名男子正在盜竊路邊電動車, 吳飛迅速趕赴現(xiàn)場。
報警人反映,該男子已經跑掉。但是現(xiàn)場留了一個電動三輪車。
民警立即在現(xiàn)場周邊進行搜索,但因為天黑視線模糊,在現(xiàn)場民警并沒有找到嫌疑人。吳飛只有將三輪車拖回派出所。當天凌晨三點半,城東派出所民警魏武也接到報警。
報警人稱,友好村一戶人家的電瓶三輪車被盜。
魏武將報案人陳某帶回派出所做了筆錄。巧的是,魏武的師傅正是吳飛,當晚兩人值夜班,師徒兩人就把夜間兩次報警的情況一合計,發(fā)現(xiàn)其中有貓膩。
徒弟魏武也當即找來了第一次報警的報警人,通過報警人的辨認,魏武也證實了師傅吳飛的懷疑。
通過進一步訊問,民警發(fā)現(xiàn),第二次報警的陳某正是在前一次他們出警中逃脫的盜竊嫌疑人,他假扮受害人報警,其實另有目的。
原來陳某想去偷電瓶,但電瓶沒偷到,還把三輪車搭進去了。心里有點不甘心。
在步步追問下,陳某最終交代了自己實施盜竊的犯罪事實,目前,陳某已經被警方刑拘。
(來源:鎮(zhèn)江新聞 實習編輯:朱佳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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