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因與男友感情不合而分手,酒后謊報案情稱被人強奸。日前,青浦警方行政拘留一名謊報案情違法人員。
2019年1月2日1時30分許,青浦公安分局華新派出所接110報警稱,2019年1月1日21時許,報警人陳某在轄區(qū)新鳳北路附近被人強奸。接報后,青浦公安分局華新派出所民警立即趕赴現(xiàn)場。
見到民警到場,一身酒氣的報警人陳某就開始撒嬌,讓民警跟她到小區(qū)里找人,隨后陳某就自顧自往小區(qū)里走。陳某把民警帶到一戶民居,要求民警抓住犯罪嫌疑人。但房門始終敲不開,陳某又給了民警一個電話號碼,讓民警打電話找人。根據(jù)陳某的狀態(tài),民警決定先把她帶至派出所。
直到1月3號中午,酒醒后的陳某才交代,1月2日1時30分許,其在華新鎮(zhèn)某KTV內(nèi)唱歌喝酒,期間與男友在微信上吵架,男友向其提出分手并拉黑了微信。其為了找到失聯(lián)的男友,便借著酒勁撥打110報警謊稱自己被人強奸。試圖通過該方式,讓民警幫其找回男友。
目前,違法嫌疑人陳某因謊報案情已被青浦公安分局依法行政拘留。
警方正告,110報警電話是快速處置突發(fā)事件的平臺,并非情侶分手后用來威脅對方的工具。謊報案情會導致警力的無端浪費,令真正需要幫助的人難以得到及時有效地幫助。切勿謊報案情,否則將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看看新聞Knews記者:毛鴻仁 通訊員:鄧順超 俞允昰 編輯:靜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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