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3日17時,臺北檢方就臺北地方法院裁定臺灣民眾黨主席柯文哲“無保請回”提出抗告,請求“高院”撤銷原裁定。
據(jù)悉,“高院”最快將于3日晚或4日作出新裁定,裁定結果有兩種:一是駁回抗告,柯文哲確定無保開釋;其二是撤銷北院原本“無保請回”的裁定,將全案發(fā)回更裁,屆時北院將傳喚柯文哲重開羈押庭。
柯文哲被告發(fā)在臺北市市長任內涉嫌臺北京華城容積率弊案,臺檢廉單位近期持續(xù)偵辦此案。8月30日,臺北地檢署和民進黨當局“廉政署”將柯文哲帶走詢問。8月31日,臺北檢方以涉貪污、違背職務受賄等罪名,向法院申請將臺灣民眾黨主席柯文哲羈押禁見。9月2日凌晨,臺北地方法院認為檢方舉證無法認定柯文哲犯罪嫌疑重大,裁定將其“無保請回”。
編輯: | 秦雯 |
責編: | 董亞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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