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海嘉定區(qū),一名乘客酒后乘車,因車費問題與駕駛員發(fā)生沖突。
繼而起身撲向駕駛員,對其身體部位進行撕咬。導致駕駛員面部、手臂、及右耳多處受傷,右耳闊缺損達15%以上。
上海嘉定人民檢察院 對犯罪嫌疑人徐某以涉嫌故意傷害罪,作出批準逮捕決定。
(編輯:潘桑榆 實習編輯:尹翼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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