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男子趁著酒勁在馬路中央耍酒瘋,攔停公交車,擾亂公交運營秩序,并且推搡前來處置的民警?,F(xiàn)違法人員駱某已被警方依法處以行政拘留。
3月3日23時許,黃浦公安分局半淞園派出所接到報警稱:中山南路、南車站路的馬路中間有一名中年男子擋在一輛780路公交車前不讓該輛公交車正常行駛。到現(xiàn)場后民警發(fā)現(xiàn),確有一男子站在車頭前,嘴里罵罵咧咧、語無倫次,且身上散發(fā)著一股濃烈的酒味。民警向公交車司機了解情況,原來司機王先生駕駛公交車行駛至事發(fā)路口時,遇到該名男子攔停要求上車??砂匆?guī)定公交車不能在未到站的情況下停車上客。幾經(jīng)解釋,男子還是不依不饒攔在車頭前,拍打車窗不肯離開。車上的乘客也紛紛指責男子的行為,正當民警詢問乘客時,男子忽然沖上前拉扯執(zhí)勤民警的衣服,并推搡民警。此時兩名民警迅速上前將該男子制服。
在公安機關(guān)約束至酒醒后,男子駱某對自己耍酒瘋攔停公交車、推搡民警的行為忘得一干二凈。據(jù)駱某回憶,當日在崇明的朋友家中做客,中午已喝過6兩白酒的他在晚飯時又喝了7兩多白酒。酒足飯飽,駱某被朋友開車送至市區(qū),下車之后他一路步行來到事發(fā)路口,這時想起自己的包遺落在了朋友家。趁著酒勁,駱某走到馬路中央將正巧經(jīng)過的780路公交車攔停,要求公交司機將其送至崇明。待民警到場處置時,感覺民警沒有幫自己“出口氣”,借著“酒膽”,拒不配合民警,絲毫不顧公交車上的乘客,擋在公交車前耍賴,還推搡前來勸阻自己的民警。
現(xiàn)違法人員駱某已因阻礙執(zhí)行職務、妨礙交通工具正常行駛的違法行為被黃浦警方合并處以行政拘留十五日。
警方提醒:飲酒當適量,切莫圖一時之快而貪杯,過量喝酒傷的不止是身體,還有可能危害到他人的人身、財產(chǎn)安全。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的規(guī)定,對非法攔截或者強登、扒乘機動車、船舶、航空器以及其他交通工具,影響交通工具正常行駛等違法行為予以懲處,酒后違法仍會被追究相應的法律責任。
(看看新聞Knews記者:張幗霞 實習編輯:何瑞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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