遠東國際軍事法庭在審理南京大屠殺事件時,出庭的證人包括了中支那方面軍司令官松井石根,以及第十軍法務(wù)部長小川關(guān)治郎等人。
在“宣誓口供書”中,松井石根聲稱自己在華任職十二年中致力“日中親善”,特別命令要肅正軍紀風紀。第十軍法務(wù)部長小川關(guān)治郎說:“松井司令官要求嚴守軍紀、風紀,為了保護支那良民和外國權(quán)益,還要求嚴格適用法”。
通過追尋事發(fā)時的第一手文獻,上海交通大學東京審判研究中心主任程兆奇,在被告和證人上世紀80年代后出版的日記等材料中發(fā)現(xiàn),事發(fā)時的記錄與他們的證詞不能吻合。
程兆奇與記者在翻看資料
程兆奇說:“小川關(guān)治郎他在宣誓口供書里說,他說他見到松井石根是在1938年的1月4號。松井石根就跟他講,你一定要加強軍風紀。但是我們現(xiàn)在翻開小川關(guān)治郎的日記,1月4號他根本沒有離開第十軍的軍部,而見到松井石根他是在1月15號。而1月15號那天他見到松井石根,那天他是有詳細記錄的,根本就沒有講到軍風紀 ?!?/p>
在法庭上,松井石根辯護人馬蒂斯宣讀松井石根的證詞時說:“我堅信中日兩國間的沖突是‘亞洲大家庭’中兄弟間的口角。因此我當中支那方面軍司令員時,我基于這樣的信念來解決中日間的矛盾。希望中支那軍不引起兩國間的仇意,而是促進兩國的友好關(guān)系?!钡陶灼娼淌谡J為,戰(zhàn)爭打到不可收拾的程度,松井石根的個人責任是最大的。
在上海交通大學東京審判研究中心,我們找到了向哲濬檢察官當年帶回來的珍貴的東京審判判決書。最終,在判決書第8章“違反戰(zhàn)爭法規(guī)的犯罪”中專列一節(jié)“南京大屠殺”,細數(shù)日軍謀殺、大屠殺、殘酷虐待、強奸、搶劫等種種暴行。美國合眾社記者布萊克曼在書中說,“南京暴行并不是戰(zhàn)爭中孤立的事件。它是蓄謀已久的,是當時的政策?!?/p>
珍貴的東京審判判決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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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王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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