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一名男子,曾在國企擔任出納,1997年和1998年分多次貪污公款,潛逃20多年改姓埋名直至去年被抓獲,近日,西安市蓮湖區(qū)人民法院公開審理了這起案件。
“被告人高某身為國有企業(yè)財務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貪污公款133.4萬元,數(shù)額巨大,應當以貪污罪追究其刑事責任?!?/p>
被告席上的男子高某今年快50歲了,二十年前他是西安某大型國企的出納,公訴機關指控稱:被告人高某在任職期間,利用職務便利,偷蓋財務人員印鑒偽造電匯憑證,多次將公款轉到自己開設的咸陽市渭城區(qū)秦興建材物資經(jīng)銷部,用于炒股等活動,并偽造銀行對賬單掩蓋轉款事實。
130多萬在上世紀90年代算的上是一筆巨款了,高某在庭審中供述,1998年案發(fā)后他攜款潛逃,之后到四川“漂白”了身份,成了“周某”,開起了公司還做起了老板,這些年利用他的發(fā)明還獲得了兩項國家專利,雖然日子過得看著挺好,但每天心中都是備受煎熬。
高某稱:“在2008年地震以后,利用四川死亡的失蹤人口較多的機會,通過一個打工認識的朋友,就辦理了周某的身份證和戶口,后來一直在四川生活。這么多年跟家里面一直沒有過聯(lián)系?!?/p>
經(jīng)過法庭調(diào)查,法庭辯論后,合議庭休庭,此案將擇期進行宣判。
(素材來源:陜西新聞 編輯:王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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