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料吃到要搶救,店家怎么賠?
"很明顯的腹瀉、腹痛還有嘔吐,其中一個的話,是嚴重到直接進搶救室的"
市民張小姐和3位朋友及1個孩子于27日前往上海榮新館3號店就餐后,發(fā)生的情況。
并且表示已經聯(lián)系到了約60個有類似癥狀的人,一大半都是27號那天去用餐的。
目前當?shù)厥袌霰O(jiān)管所已介入調查,門店也已關閉。
按照《食品安全法》第148條的規(guī)定,可以向生產者或者經營者要求支付價款(也就是這頓飯錢)的十倍或者損失三倍的賠償金,這里"損失"的范圍,包括:醫(yī)療費、住院伙食補貼、營養(yǎng)費、護理費、誤工費、交通費等費用。此外,增加賠償?shù)慕痤~不足一千元的,為一千元。
那么如果你也在外出就餐的時候也碰到了類似的情況,具體該怎么維權呢?
1)外出就餐最好保留就餐記錄,發(fā)票或者是電子支付憑證都可以。
2)可以報警,警察立了案,就可以第一時間趕到涉事飯店,留下就餐錄像跟飯店的環(huán)境衛(wèi)生錄像。
3)撥打12315消費者維權電話和12331食品藥品監(jiān)督局電話。
4)留好醫(yī)院就診的相關證明和憑證。
5)如果有可能的話,最好留下食物樣本,比如:吃剩下的食物、嘔吐物等??梢?/span>48小時內送到當?shù)氐氖称匪幤繁O(jiān)督局進行檢測。
在證據確鑿的情況下,如果對方拒絕賠償或少賠償,可以到法院起訴。同時,行政機關可以對餐館進行行政處罰;情節(jié)嚴重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那么你碰到過在飯店或者叫外賣,吃壞肚子的情況嗎?
我是陶淳,你身邊的法律參謀。
《食品安全法》第148條第二款:
生產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或者經營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消費者除要求賠償損失外,還可以向生產者或者經營者要求支付價款十倍或者損失三倍的賠償金;增加賠償?shù)慕痤~不足一千元的,為一千元。但是,食品的標簽、說明書存在不影響食品安全且不會對消費者造成誤導的瑕疵的除外。
劍網行動舉報電話:12318(市文化執(zhí)法總隊)、021-64334547(市版權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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