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9日上午,香港首宗“串謀顛覆國家政權(quán)罪案”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宣判,45名反中亂港分子涉顛覆國家政權(quán)罪被判刑。其中,戴耀廷被判刑10年,黃之鋒被判刑4年零8個月,其余被告被判刑50個月至90多個月不等。
2021年1月,香港警方采取行動,拘捕包括戴耀廷、黃之鋒在內(nèi)的50多人,他們涉嫌組織策劃或參與2020年所謂立法會“初選”,涉嫌干犯香港國安法有關(guān)顛覆國家政權(quán)罪。
值得注意的是,該案從審理直到判決階段,以美國為首的部分西方國家一直跳出來說三道四,甚至提出了所謂“廢除香港國安法”的無理要求。然而在國家安全領(lǐng)域,美國與此相關(guān)的法律不下二十部,英國等國也不少。
美西方“雙標”背后,真正的意圖是什么?
編輯: | 方菲菲 |
責(zé)編: | 趙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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