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歷春節(jié)即將到來,部分看準煙花爆竹“商機”的人開始蠢蠢欲動起來。近日,松江警方破獲多起非法買賣、儲存、運輸危險物質案件。
1月2日,松江公安分局方松派出所接線索反映,轄區(qū)一菜店內有人販賣煙花爆竹。治安支隊立即會同派出所前往開展工作。當場抓獲違法嫌疑人蔡某,并查獲各類煙花爆竹88箱。
經審訊,蔡某交代其是某菜店的店主,之前為了方便居民網上下單買菜,建立了多個買菜微信群。在一次聊天過程中了解到,群內有多名團長在尋找購買煙花爆竹的“渠道”。為了牟利,蔡某前往外地購買煙花爆竹,并委托駕駛員楊某駕車將煙花爆竹送至其店內,而楊某為了賺取運費,在明知是運送煙花爆竹的情況下,仍然接下了這趟“活兒”。違法人員蔡某、楊某分別因非法儲存危險物質、非法運輸危險物質被松江警方依法行政拘留。
而就在前一天,榮樂東路派出所查獲了一起非法銷售煙花爆竹案。1月1日22時許,民警獲悉轄區(qū)某公寓內有市民家中存放煙花爆竹。經工作,當場查獲各類煙花爆竹10箱。經審訊,違法人員王某承認自己沒有相關資質,但是為了牟利,從外省購買煙花爆竹后在自己的朋友圈轉賣,已獲利4千余元。目前,王某因非法買賣危險物質的違法行為,已被松江警方依法行政拘留。
警方提示:未經許可,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生產、經營、運輸煙花爆竹。同時,春節(jié)將近,廣大市民應至指定的煙花爆竹售賣點進行購買,為了自身安全,切勿購買非法渠道的煙花爆竹。
兜售煙花賺油錢 聰明反被聰明誤
去外地批發(fā)價買來煙花,想著返滬后可以把多買的倒賣賺點油錢,沒想到聰明反被聰明誤,被民警連人帶貨“請”進了派出所。
1月3日晚,奉賢公安分局奉城派出所民警在轄區(qū)開展巡邏,當巡邏至奉城老街南門吊橋處時,發(fā)現有人員聚集在上址,遂上前查看,發(fā)現一男子正在上址兜售煙花爆竹,民警立即上前制止,并將該男子連同煙花爆竹一同帶至派出所。
經了解,該男子邵某當日上午驅車在外省購買煙花爆竹,因批發(fā)價比較便宜,就多買了幾箱,想著回來可以轉手賣掉賺點油錢。
傍晚邵某返滬回奉城經過老街時,看到路上人流較多,就在老街南門處擺攤售賣,沒一會就賣了300多元,不想就被巡邏民警當場查獲。
目前,邵某兜售煙花所得的300余元已被依法收繳,同時,其也因運輸買賣煙花爆竹違法行為被處以行政拘留5日的處罰。后續(xù)民警會將查獲的煙花爆竹移交給消防部門進行統一銷毀。
警方提示:國家對煙花爆竹的生產、儲存、運輸、買賣,實行許可證制度。未經許可,任何單位或個人不得生產、運輸、儲存和買賣煙花爆竹。市民如需購買煙花爆竹,可至指定正規(guī)售賣點。
(看看新聞Knews記者:吳依娜 實習編輯:潘文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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