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5日,日本大阪地方法院就一起性侵兒童的案件作出了最終判決。
現(xiàn)年49歲的攝影師大隈英知一名單親媽媽交往并同居,2010年至2012年,大隈在家中多次性侵對方還在上中學的女兒。2012年夏天,女孩逃離至親生父親家中。2018年,女兒成年后精神狀態(tài)愈發(fā)糟糕,此時才向母親講述實情并報警。
對此,大隈一方主張性侵止于2011年,目前案件已經(jīng)超過7年的訴訟時效。在10月15日的最終判決中,大阪地方法院判定被害女性關(guān)于犯罪持續(xù)至2012年的供述有效,認為“被害女孩承受巨大痛苦無法與人訴說,被告僅為滿足自身欲望責任重大”,因此駁回大隈的無罪主張,并判處其有期徒刑5年。
在最終判決結(jié)束前,大隈曾在接受媒體采訪時對自己的犯罪行為輕描淡寫:“我感覺這和偷東西一樣,只要不被發(fā)現(xiàn)就行。”而最終判決結(jié)束后,被害女孩的母親則表示:“要說5年有期徒刑是長還是短,就我們、我的心情而言是短的,希望不要執(zhí)行緩刑,讓他至少真的在獄中服刑5年??偠灾F(xiàn)在松了一口氣?!?br/>
(編輯:劉清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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