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同志,我早上出門錢放在房間里的,回來就發(fā)現(xiàn)三十萬元錢沒有了,這可是我的血汗錢??!”隨著案件偵查不斷進展,結果卻發(fā)生了“180度大轉彎”。近日,上海浦東警方偵破這樣一起謊報警情的案件。
2019年4月16日17時許,家住上海浦東周浦鎮(zhèn)某出租房內的住客張某匆匆來到上海市公安局浦東分局周浦派出所值班窗口報案,稱其存放在出租屋內的三十萬元巨款不翼而飛。
接到報案后,辦案民警立刻忙碌了起來,通過調取監(jiān)控錄像、排摸走訪等工作,大批警力圍繞著出租房開展“地毯式”搜查,希望能從中發(fā)現(xiàn)竊賊的蛛絲馬跡,而張某也及時“提醒”民警,房東也擁有出租房的鑰匙,有“作案嫌疑”。
通過縝密細致的偵查排除了幾名嫌疑人之后,在海量的視頻資料中,辦案民警卻發(fā)現(xiàn)報警人張某當天先后兩次出入出租房,衣服里還似乎夾帶著“包裹”。
通過視頻跟蹤,民警發(fā)現(xiàn)張某先后將兩個包裹藏于其兒子住處的雜物堆內,辦案民警立刻趕赴現(xiàn)場從雜物堆里找到了捆綁得整整齊齊的大量人民幣現(xiàn)金,不多不少正好三十萬元。面對民警的詢問,張某不得不交代其謊報警情的事實。
原來,張某和出租房的房東之間早有齟齬,4月16日凌晨,雙方又因房租問題發(fā)生矛盾,懷恨在心的張某自作聰明,先將自己的三十萬元現(xiàn)金分兩次藏于其兒子的電動車下的雜物堆內,隨后又到周浦派出所報案稱其巨款被盜。不料,聰明反被聰明誤,目前,張某已被浦東警方依法處以行政拘留10日。
警方提示
謊報警情不但會導致警力資源的無端浪費,令真正需要幫助的群眾難以得到及時、有效的幫助,更會使自己面臨法律的處罰,得不償失。
(來源:警民直通車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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